于广敏的“修炼”故事

 "于广敏,今年50岁,高中文化,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某企业下岗职工。1998年5月,经人介绍,她接触了法轮功。从小就喜欢研究易经,相信人死后能够六道轮回说法的她,便轻易被法轮功的“消业”、“上层次”、“白日飞升”、“圆满”等邪说所迷惑,还庆幸自己有生以来能遇到这么好的“大法”,发誓一定珍惜这千载难逢的机会,说什么也不能错过,今生今世一定要修成“正果”。带着这种强烈的追求和愿望,从此她一发不可收拾。


  由于当时心理上对“师父”的崇拜和对“法轮大法”中所描绘“天国世界”的美好向往,她把全部精力都用到了法轮功上。为了不断“精进”,遇到与法轮功有关的书籍磁带她就买,本地没有就到外地买,只要别人有的书,不管付多大代价她都要把它弄到手,花多少钱她都舍得,生怕学不全“大法”。没有工作的她,家里的日常生活无心料理,整天不是看书、看讲法录像,就是练功。凭她的文化基础和接受能力,几个月就熟练掌握了法轮功的五套功法,而且通读了法轮功所有书籍,很快就成为当地练点的骨干。


  1998年10月,赤峰总站的负责人认为她“悟性”高,组织能力强,就任命她为练功点的辅导员。受到总站负责人的重用,她感到自己比别人“层次”高了,高兴异常。那时,她即要每天心甘情愿地组织老功友集体“学法”、练功,又要为新加入的功友个别辅导,晚上回来也不耽误自己学法练功,真是非常辛苦,但一想到法轮功的种种“好处”,她就觉得为法轮功做事有使不完的劲,感到从不疲倦,毫不怨言。


  1999年7月,国家宣布取缔法轮功后,她对电视上关于法轮功危害国家、危害人民的宣传报道不愿相信,也不敢相信,仍固执已见。认为电视上的宣传报道是蒙骗她们,这么好的法不让她们练,这是国家对她们不公正的对待,一旦让她们放下法轮功,以前的功就白练了,“圆满升天”的机会就没了。心想,不让她出去练,她就在家偷着练。对家人的多次劝说,她认为这是李洪志在考验她,看她能不能过情关,能不能被情所动。因此,她仍一意孤行,下决心放下名利情,坚持到底,修成真正的“佛道神”。


  后来接到李洪志“走向圆满”要求“顶着压力走出来,证实法的弟子是伟大的”经文后,她热血沸腾,认为这是“师父”最后对弟子的考验了,一定要抓住走向“圆满”的时机。按照李洪志的要求,1999年10月,她同其他功友一起进京“护法”,结果被当地部门中途截回。她为没有去成北京“弘法”而失去一次千载难逢的“圆满”的机会而伤心落泪,急得吃不好,睡不香。感到,如果再走不出去,怕李洪志不承认自己是大法弟子的后果的严重性,就到一位功友那儿拿了100余份“法轮大法好”的非法宣传品整整散发了一个晚上。


 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,她坚持在家“学法”、练功的同时,还按照李洪志讲的“在家修炼的弟子是邪悟,走出去弘法的弟子才伟大”,出去“讲真相”,“救度众生”,才能“长功”“提层次”,才会消除“病业”,“得道圆满”,她伙同本地法轮功骨干马某等串联当地多名已转化法轮功习练者,书写“转化是错误”的“严正声明”到明慧网上发表。多次组织所谓的“法会”,交流修炼体会,散发法轮功反宣品。每一次的侥幸成功,都让她高兴不已,想着自己能为“师父”、“大法”做这么多事,一定能得到“师父法身”的保护,一定能早日“飞升天国”享受极乐世界的快乐。


  就在她陶醉于自己即将“功成圆满”时,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。


  2004年7月5日,她夜间骑摩托车携带法轮功宣传品,自辽宁省北票市返回敖汉旗途中发生车祸,造成她全身多处受伤,右腿严重骨折,差点送掉自己的一条性命。多亏被好心人及时发现,将她送到了医院得到救治,才脱离了危险。


  发生这件事,让她百思不得其解,她对“大法”这么虔诚,抛家舍业为“大法”做事,可到头来不但没有得到一点福报,换来的却是摔残在“弘法”的路上。而她一直信奉真神的“法身”,在她出事的时候,怎么就没有“现身”保护她,或者给她加持功能呢?


  在她疑惑的时候,当地反邪教志愿者及时对她进行了帮教,帮她逐渐解开心里的疑团。慢慢地,她认清了李洪志及法轮功的真实面目,也为自己因“弘法”差点付出生命的代价而感到万幸。"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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