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护身符”未能保护肖秀芬

 "肖秀芬,1945年出生,河北省泊头市原自行车厂退休职工,家住河北省泊头市堤口张村。


  1995年,肖秀芬退休后回到了老家堤口张村,上了几十年班,平时也没什么业余爱好,一下子没事可干,很不适应。常常感到生活空虚无聊,精神头一天不如一天,原来的高血压病似乎也加重了。1997年7月肖秀芬听邻居说练习法轮功能治百病,保平安,“一人练功,全家受益”,练的好的话还能“成仙成佛”、“圆满”等。肖秀芬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与邻居练起了法轮功。练功后,肖秀芬经常与功友聚在一起学法练功,并不时外出参加聚会、弘法等活动,还陆续买回许多磁带、光盘、书籍和李洪志的画像,感到生活充实很多,精神状态也好起来了,原来的高血压似乎也好了。她逢人便讲法轮功是个好功,能祛病健身,消灾避难。从此,她就完全沉溺在李洪志所宣称的“祛病”、 “圆满”等诱惑之中,除去吃饭,睡觉,其他时间几乎全部都用在了练功学法上面,《转法轮》看了一遍又一遍,50多岁的人她几乎都能背过。随着学法练功的深入,以前勤于家务的她,对家中所有的事不再理会,降压药也不吃了。察觉这个问题后,老伴、两个儿子和女儿都反复劝她,不要停药,否则会出问题,但她始终无动于衷,并说吃药只能暂时把“业力”压下去,不能从根本上治病,要想从根本上治病必须练功“消业”。为了避免家人劝阻,她把孩子们给她买的降压药全都偷偷扔掉。看到她越陷越深,儿子张小勇跪下哀求:“娘啊!别再练了,再练会出人命的”。她不但不听,反而训斥道:“你就当没我这个娘,我没你这个儿!”这时她一心想“圆满成佛”,已经把所有阻挡她修炼的人都当成了“魔”。


  1999年7月,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后,肖秀芬一直坚持练功。在李洪志“经文”的鼓动下,肖秀芬积极参与各种“弘法”“护法”活动。


  1999年11月6日凌晨,为摆脱家人看管,已经54岁的肖秀芬居然翻过一人多高的院墙,趁夜深无人,穿越一公里的树园子,行走了6华里到汽车站乘车,进京“护法”。肖秀芬本来是个胆小的人,以前,天一黑就不敢出门,可为了参与“弘法”“正法”活动,能够“圆满”,年过半百的她,经常半夜三更的到处贴标语,散发宣传品。2009年1月16日上午,肖秀芬在外出散发法轮功宣传品横穿堤口张村104国道时,被一辆大货车撞上当场死亡,享年65岁。死的时候,她的脖子上挂着一个“法轮大法”护身符,手里紧紧攥着一打法轮功传单,衣袋里还有一些法轮功光盘。"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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