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洪志与家人如何论辈分(2)

 与芦淑珍咋个论辈份呢?李洪志还真发懵。

  俗话说:“祭死悼亡,伦辈莫乱。”如上所述,李洪志若认芦淑珍为母亲、为长辈,则有“迷在这里”之嫌,有失“宇宙主佛”的身份,芦淑珍是不是生李洪志元神的那个生命,还真是说不清道不明。不信,李洪志论证一下给我们看看。退一步说,就算承认芦淑珍来自“宇宙产生你(李洪志)的那个地方”,也不能认为芦与李就是母子关系,准确地说,不能认为芦比李辈份高。这又是何因呢?因为李洪志在1999年2月21日的《美国西部法会讲法》中说:“这个宇宙的年龄我最大,连我生生世世的父母都是我造的。”(参见“截图三”)据此,芦淑珍是李洪志所造,李的实际辈份高于芦。当然喽,由于李洪志讲的是“宇宙的理”、“宇宙的法”,才有“儿子造父母”的颠倒事。既然颠倒了,那么,芦淑珍死后,李洪志若写挽联,算是“子挽母”,还是“父挽女”?与芦淑珍咋个论辈份,宇宙中年龄最大的李洪志还真的要发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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