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洪志为啥不将母亲“地狱除名”(3)

 李洪志为啥不为母亲“地狱除名”?

  李洪志早就承诺过其法身绝对保障弟子的生命安全,甚至为弟子在地狱除了名。果如是,芦淑珍怎么可能一得病就一命呜乎呢?请看李主佛开出的生命保险支票:“你真正作为一个修炼的人,我的法轮会保护你。我的根都要扎在宇宙上,谁能动了你,就能动了我,说白了,他就能动了这个宇宙。”(《转法轮?法轮大法的特点》)“我有无数的法身保佑你——再多的人我也能管得了。有人说,你在国外,能不能保佑我啊?你跑到月球上去,跑到哪去,我都能保护得了你。”(《悉尼法会讲法》,1996年8月)“早期我就对你们讲过,我把大法弟子每个人都在地狱里除了名了,常人人人都在那里的名册中有名。”(《洛杉矶市法会讲法》,2006年2月25日)保护弟子的首要是生命保护,芦淑珍身为“佛母”,算是身份特殊的资深大法弟子了,她肯定属于“在地狱里除了名”的“每个人”之一。真搞不懂,既然地狱名册里没有芦淑珍的姓名、档案,她又怎么会突发脑中风见了阎罗呢?或许李洪志会狡辩,芦淑珍不是下了地狱,而是修成圆满、升上了天堂。那好,就请“李主佛”回答下一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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