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自律师的建议——龙本太郎

  从律师的角度来说,希望当事人要注意保存证据。破坏性的邪教,都存在以下这些问题,进行违法行为、反复的侵害人们的利益,首先要从法律方面来证明这个问题,不要让这些邪教以“信教自由”这个为借口逃脱法律的制裁。诱拐和伪造文件等一般刑事事件,违反了学校教育法等行政法规,针对未成年人的违反住所指定权、对亲人进行异常的侵害行为等,这些行为都违反了民事法和家族法。把一些说教和诱拐传单等资料附上日期妥善保存,把不当二段劝诱及威胁进行录音,把发生纷争的现场用带有日期功能的相机或者摄像机拍摄下来,这些工作都是需要花费一些精力的。即使没有捐款的收据,但是如果能够证明金钱捐献的时间、这笔钱是如何准备的、这笔捐款是用在什么地方的,这些都是非常有利的证据。

  同时,能够理解的律师以及警察等要即使的予以注意防范都是非常重要的。破坏性的邪教会有一个非常完善的组织:成员的家族会、原成员会、对应的律师团、对应的心理咨询师等。家族和成员会非常热心,在这里也希望律师和心理咨询师们不要给这些团体提供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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